第(2/3)页 “……练个什么?” “练习杀敌!”阿草骄傲地挺了挺胸,“我将来也要从军!我也要当将——阿母!阿母!” 同心居高临下,上前一步将他拎了起来,像老鹰抓了只兔子一般将他拎上台阶,按在腿上就开始打他的屁股! “知道错了吗!” “不……不知!……知道了!知道了!” “错哪了?” “呜呜呜呜呜呜呜!实在不知!”阿草哭得伤心极了,“阿母!为何又打我!” “你将来若是有本事,就读书,能当个孝廉,就算是祖上有光!”同心怒道,“若是没本事,学一门手艺,或是凭力气吃饭,种地放羊都是好的!独不许你从戎当兵!” “阿,阿母,为何呀?” “你以为种地就容易吗?” “种地放羊有,有什么,什么难的!” 哭花了脸的阿草在母亲怀里扭来扭去,意见大得很,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母亲这一顿火是从何而来。 而他的母亲只是摸了摸他的头。 “这可太难了,”她幽幽地说道,“你要知道,这世上有太多人不愿我们平平安安活下去啊。” 这个脸蛋圆圆的五岁小男孩不明白,或许剧城的商贾们也不明白,甚至已经逐渐忘却几年前那数场徐州大战的百姓们也不明白。 但总归有人明白。 尽管淮南气候温暖,即使冬天也并不寒冷,但寿春的仆役比之剧城那些仆役的活计要繁重多了。 曲六只需要将粪土扫一扫,归到一起,拉出城去。 寿春这里负责清理街道的人却需要每天晨起时将街头巷尾,以及路边阴沟里的饿殍捞起来,装在小推车上,送出城去。 一车接一车,不仅要送出城,还要利落地挖坑埋了,但即使埋下去也不是这些饿殍的终点,因为还会有更饥饿,一时半会儿却还没死的人将它们挖出来,然后贪婪地撕扯,切割,分赃之后,一哄而散。 接下来才是野狗的份儿。 清理工作需要很早时进行,绝不能在卯时之后。 因为寿春最高处,那座恢弘壮丽,不逊于雒阳南宫的建筑上,有人会居高临下地审视他的城池,他的子民。 这样美丽富饶的城池,街上走的也该是体面干净的士人。 不该有黔首苍头,更不该有饿殍于路旁。 今晨的袁术也在这样满意地向下望去,看一看他所统治的这片广袤土地,看一看他这大好基业的起点。 他的身侧站着一位堪称国色的美人,肌肤如玉,乌黑的眼睛仿佛秋水一般,细而长的眉毛似蹙非蹙,带了一丝哀愁地望着他。 按照常理说,她是不该那样哀愁的,她披了一件雪白的皮毛大氅,上面没有一根杂毛,大氅下是一件蜀锦制成的曲裾,金银丝线的花纹迎着朝阳烁烁生辉,竟比朝霞还要灿烂明艳。 因而袁术在看过寿春今日这一番清净和美的气象之后,便满意地转过身来,轻轻摸了摸冯氏乌黑的头发。 那一头乌黑浓密的青丝柔顺光滑,任何人见了也会觉得,它实在不需要什么装饰,但那把缀满宝石的金梳插在头发里时,人人又都觉得那样一件饰物才配得上她倾城的美貌。 “你可曾听说,”袁术笑道,“今岁中原各地又是大旱。” “妾在深闺,哪得听闻。”冯氏女柔柔地说道,“将军却为何露出这样的喜色呢?” “天灾频仍,民不聊生,此必定是汉室王气将终之意。”袁术的手指似乎在抚摸那把宝梳,又似乎在想象中抚摸着传国玉玺,“刘氏将终,袁氏当兴之日,近了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