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仿佛白客是从其它年代穿越过来的。 白客对这个年代,这个六线小城人们的审美真是磕磕够够。 如果他有奇异博士那两下,就直接搓一个时空门,把他们扔到未来去。 眼下,天气还热着呢,小城又开始流行搓羊绒毛线了。 而且人们手里的毛线的颜色几乎一毛一样。 都是那种接近于金黄的卡其色。 或者应该叫香槟金、玫瑰金什么的吧。 反正仿佛一夜之间,大家的审美都趋同了。 都觉得这种颜色的羊绒毛线最漂亮。 搓好了毛线,再用毛线打毛衣、打毛裤、打手套。 蒋艺的手很巧,白客已经领教过了。 别的不说,就说那个鞋垫儿吧。 这么多年了,白客还是头一次穿上不会跑出来的鞋垫儿。 不过,白客还是头一次看到蒋艺搓毛线,也不知她打毛衣什么水平。 上车的时候随手比划几下,问了问她。 蒋艺却有些害羞地比划:“以前只打过毛背心儿,还没打过毛衣。” 白客比划着:“我找高手给你弄几个样子过来。” 蒋艺使劲点头。 隔了一天,正好风琴和霍大嫂回家了。 白客就连忙向霍大嫂要了几个毛衣的样子。 霍大嫂手很巧,不仅会织毛衣,还会画样子。 很多款式都是他自己设计出来的。 第二天上班时白客把样子带给蒋艺。 蒋艺看了惊喜不已。 比划着问白客:“你喜欢哪个?” 白客心说关我毛事,这种屎黄色的玩意什么款式都不会好看。 但还是礼貌地指了两种。 蒋艺欣喜地离开了。 没一会儿又拿着尺子回来了。 在白客后背、肩膀、胳膊上比划着。 白客开始还有些懵逼。 但突然就明白了。 我去!没搞错吧! 第(3/3)页